2016年8月4日星期四

布老母分類學學習成果

現在學界時興在課程設計和簡介中寫學習成果(learning outcomes),不知哪群智障高層帶起這個潮流。

以前的大學課程,文件上最多大概說一下範圍內容,現在不行,要說︰

學生修讀《維根斯坦後期哲學》後,能夠︰

描述維根斯坦後期哲學中的主要概念;
指出維根斯坦後期哲學與前期哲學的主要分別;
分析維根斯坦後期哲學與當代分析哲學的關係;
評價維根斯坦後期哲學。

據說這種表達方式,是以學生為中心,以學習結果為中心,有別於原來的做法,是以教師為中心,以教學內容為中心。

可是,老實說,整件事有比教授說「這科的內容關於維根斯坦後期哲學,我們主要討論《哲學研究》第幾章至第幾章和誰誰誰的文章,你最後要寫一篇三千字的論文」好嗎?跟列出讀甚麼文章有分別嗎?甚至直接列出會討論甚麼材料更清楚吧?

應該是差了吧,本來尚有點文藝浪漫,現在變得像電飯煲說明書一樣乏味︰「按左邊的快速鍵,能夠在較短時間內煮熟米飯;按右邊的蒸煮鍵,則能夠蒸熟食物」。所謂「以學生為中心」,就以乎是說飯煲說明書「以飯煲為中心」的意思。

就算你說學生修讀後能夠怎樣,其實又有何保證呢?課程內討論研究了這些內容,有心有力的學生就能夠做到這些「學習成果」,無心無力的學生仍然只會記得維根斯坦「幾靚仔呀」。

我很努力地同情地了解這套東西,我覺得在教語言或教一些有明確技術性內容的情況下是可以接受的,例如︰

學生修讀《阿拉伯文一》後,能夠︰

問候朋友及其家人;
回應別人對自身及其家人的問候;
問路(包括問廁所在哪裡);
進行簡單對話(例如回應說自己結了婚,沒有未婚朋友介紹給對方);
討價還價(例如說「很貴」和問是否中國製)。

因為你上課的內容真的是直接學習這些東西。但抽象的科目根本就不是這樣運作,為甚麼要勉強照這個格式去做呢?究竟是哪個天才決定所有科目都要這樣做的呢?

另外一點就是,這種「學習成果」中間用到的動詞也是有學問的,要照唐老鴨的遠親布老母發明的布老母分類學(Bloom's taxonomy)遞進,先記憶然後明白然後應用然後分析……能做到的事情層次越來越高。

但問題是,這個布老母分類學根本十分粗糙隨意,誰說學習過程都是這樣的?我一邊應用一邊記憶然後明白不行嗎?

每次看到人剎有介事地談這種東西或甚麼管理學的KCUF,這些「理論」簡直跟星座一樣「僅供參考」,但這些人卻覺得自己十分有見地或十分才俊,真是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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