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哺乳類動物,哺乳是很重要的。
在伊斯蘭律法裡也是。
兩個沒血緣關係的異性要單獨在一起而無嫌疑,符合伊斯蘭教法的可能性只有一種︰女的是男的奶媽,或兩人的乳母為同一人。具有哺乳關係者被視為如同親人,不能結婚。此外,在有哺乳關係的男性面前,女性不用戴頭巾。
於是愛茲哈爾大學聖訓系主任Izzat Atiyya作出教令(沒有約束力)讓男女同事建立哺乳關係,這樣便可以合法單獨相處,方便工作。他又說不一定要女同事給男同事哺乳,可以是其中一人喝另一人母親的奶,這樣他們便可以單獨在一起而不犯教法。
這個提議引起軒然大波,他最後收回該教令。但我挺欣賞其法治精神及黑色幽默。這提議很合邏輯呀︰男女授受不親,但奶媽和乾兒子就不要緊啦!
阿拉伯文中,法學فقه fiqh的字根是「明白」,可惜發展至不明不白,封閉落後。
問題不在該學者,而在於伊斯蘭教法實在不能應用於現代社會。可是信徒都避重就輕。
這是無意中應用了歸謬法︰依據伊斯蘭律法作推論,得出荒謬的結論,表示伊斯蘭律法有問題。
可惜提出結論的人被批評,有問題的前提本身卻沒有被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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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人偷同事的人奶喝,被判社會服務令,其實大家錯怪他了,他是為了遵從真主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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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關係還引起另一個問題,就是丈夫若喝了妻子的奶,兩人豈不是具有哺乳關係,於是婚約自動作廢?這裡牽涉大人喝奶是否構成哺乳關係的問題,而有聖訓顯示是會的,雖然很多教士認為不會。
於是兩人歡好的時候,一不小心就會離了婚。
伊斯蘭律法真是很好玩,不是受其統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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