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1日星期三

小學時讀下午校,五、六年級上課前經常會到三聯書店打書釘,不過是看看瓊瑤之類,那時候的店員極不喜歡有人打書釘,不買東西的小學生更是厭惡,常來告誡不要單手拿書。逢星期二則到公共圖書館巡一巡有沒有金庸,沒有就看看衛斯理、三毛、張愛玲等。

中學時仍很少買書,錢都拿去交學費和買碟了,書從圖書館借就好(當然公共圖書館的藏書不像樣,但書店的選擇也不會更多)。例外的是在上海買的一堆明清筆記,和在深圳書城買的英文小說,因為人民幣是額外拿的,不影響零用錢。那年暑假在上海,早上到琴室練完琴,就往車站乘公車到外灘,但會趁公車到前,趕緊吃一支紅豆冰棍。那時候在福州路的古籍書店買書,店員還會用薄薄的牛皮紙把書包成一疊,十分懷舊,不知現在還有沒有。夏日炎炎,街上沒有甚麼人,我拿著書在附近的小巷亂轉,想像自己活在百數十年前。

到進大學後,沒有學鋼琴,手頭寬鬆了些,又認識了些損友,就開始沒甚麼節制。近來手頭更為寬鬆,又找到些較省郵費的訂書方法,更是不得了,以前不知道要到哪裡找的書,都不難得到,像大大本硬皮二十年代初版的《埃及文語法》,多年前用姐姐的圖書證進崇基圖書館時翻得愛不釋手,原來仍有重印;像樂貝古典叢書的雙語維吉爾,看起來像二百年前印的書,錢鍾書引的也是這個系列;像藍色硬皮、書名黑底燙金的維根斯坦;像無意中碰上的里爾克詩集,小開本淺綠色硬皮配淡金色字,正面也是淡金色的小簽名,美得像古裝片中的道具,還要只賣十幾歐羅,怎能抗拒?叫人想起,也是那時候,姐姐旁聽李天命的課後居然去借了本叔本華選集,十九世紀末印刷,蟲蛀的洞穿過整本書,看得到對面,現在這本書好像進了善本書庫。

自小都很有點嗜古的怪癖,上海古籍出版社的書韻樓叢刊,很是喜歡。總序云︰「所謂巾箱,舊時隨身小篋以貯巾帕之類雜件者。古人行旅坐臥,不時而誦,書必隨身,故小其規制,以儲巾箱;行則便攜,臥則便覽」,是極。既精緻,又便宜。早陣子想要《玉臺新詠》,網友說香港連最後一套都給他買了,不久卻在油麻地中華書局看見書韻樓的巾箱本,實在是絕配,就和《史記》一起帶回家裡去了。

這樣下去,要找地方搬才行。

2007年6月7日星期四

判教

「以神秘樂觀作為判教(判別教理高下,判定教義取捨)的最高準則,在懷有神秘樂觀的基礎上皈依宗教,且稱之為『神秘樂觀宗教信托』。」--《哲道行者》第292頁;參考<神秘樂觀宗教信托>,292至300頁

獨立思考,宗教組織普遍視之為敵。往日多少異端被燒死,今天仍有多少拒信者被壓迫。

從思方賦能進路入手,以神秘樂觀判教,是真正宗教革命的開端。全能上帝,不合邏輯,自教條中剔除;地獄永火,不合神秘樂觀,從教義中刪去。

這是基礎。這會將宗教的位置重新釐定。

在這之上,可以錦上添花,「花上添露」,再將各種經文經書隨喜閱讀。

有了判教的想法,眼界已開,不再像盲頭烏蠅,渾噩亂投,囫圇吞棗,人云亦云。想清楚花時間於宗教的目的,自行判教,找出真正有用的教法。自行判教與不誠不敬、行邪瀆神無關,智慧只能靠自己吸收累積,沒有任何神靈、宗師可以代行;要求人盲信亂信者,才是不誠不敬、行邪瀆神。在宗教問題上,與在任何其他領域中一樣,只能以理服人,不能以威嚇服人。

近來很能夠領略這句話的深意︰「真正的宗教,其目的都是叫你的靈魂得自由」。加上這一條為判教準則,此前不能接受而又不知理由之處,心下頓時了然知其所以然。

何謂叫靈魂得自由?「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叫靈魂得自由,「三界火宅東西馳走」不叫靈魂得自由。

小乘大乘,顯宗密宗,皆以佛教正統自居。在我私下的判教系統中,符合神秘樂觀的才是正法,叫靈魂得自由的才是正法,並且才是宗教原來的目的、佛陀說法的原意。當然,原意與否只屬次要。

若有人以謗經罪我,亦不敢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