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8日星期日

走佬專家

認識一個巴勒斯坦伊拉克法國人,他的祖父帶著家人在以色列1948年立國之前離開了巴勒斯坦,到了伊拉克;他父親在伊拉克結婚,在七十年代,打兩伊戰爭前,他父母就帶著兒女到法國工作,最初沒打算長住,但後來戰爭開始就沒有回伊拉克。

他在巴黎讀的是薩達姆開的伊拉克學校,不同國家都有分校,主要用阿拉伯文教學,英文是第二語言,並不因為學校在法國就用法文,他的法文是看電視學回來的。他在美國讀大學和碩士,在香港做投資銀行。他說朋友形容香港為a place for people who don't fit in。比起FILTH(failed in London, try Hong Kong)好了很多。

他叫他的法國護照做監獄通行証(jail-free card)。比起在阿拉伯國家遇上的阿拉伯人,他清醒得多,不會說自己是真主的文明,自古以來有多輝煌,雖然薩達姆開的伊拉克學校很努力地宣傳伊拉克有多厲害,說好伊拉克故事,當年每天公佈在兩伊戰爭戰蹟有多彪炳,殺敵人數加起來比整個伊朗的人口還多。

我問:「你祖父還在嗎?好想請教他何去何從。」

跟他討論到移民,他就說能走就走,護照能拿就早拿,可以拿了再回來。他母親是醫生,如果打仗前沒走,開始打仗後是不讓離開伊拉克的;如果他們沒有離開伊拉克,男孩也會被迫從軍。說起BNO Visa,他就說當然申請,這種東西隨時都可能取消,不要以為會永遠存在。他就是全靠家族的每次及時行動,才能逃過每次災難。

他沒有在巴勒斯坦實踐Existence is resistance,但他在其他地方exist得很好。

PS. 他曾在巴黎被三個來自北非的人打劫,於是他講阿拉伯文和說自己是巴勒斯坦人,我問playing the Palestinian card有沒有效,他說其中一個想放過他,但另外兩個不肯,所以仍被打劫。他說這樣也好,因為平等一點。

圖說:印了「拯救巴勒斯坦」的伊拉克郵票。不知道伊拉克如何拯救了巴勒斯坦。

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

獄中的同道——馬哈福茲的《乞丐》

馬哈福茲的《الشحاذ/The Beggar/乞丐》描寫男主角名律師歐麥爾因為跟客戶說起他的地隨時會被政府徵收,客戶無所謂地說:「生命也不知道甚麼時候會給真主拿走,還不是一樣過活。」於是歐麥爾跌進existential crisis,忽然覺得一切毫無意義,因此開始不上班,每晚夜蒲,去夜總會找到女生就載去金字塔附近鬼混。(六十年代金字塔附近很靜,今天民居已經建到旁邊了。)

妻子十分傷心,女兒也很反感,歐麥爾卻說自己有病,不如此就會忍不住自殺。

後來他愛上一個夜總會舞娘,歌手也是認真待他,兩人形影不離一年,非常甜蜜,無話不談,後來談到沒話題,就開始要找地方去,叫朋友來聚會,再跟著歐麥爾就開始厭倦,最後又回到夜總會。

有一天他年輕時的朋友出獄了來找他。

原來歐麥爾中年危機的一大來源是年輕時搞革命其中一人被抓,自己卻沒事。他十分內疚 ,坐牢二十年的奧斯曼卻對他說:「我們是互補的另一半。」意思是歐麥爾在外享受自由,過有意義的生活,就算奧斯曼自己在坐牢,也覺得安慰。很喜歡這句話,英文譯本封面可能也是來自這裡。可是歐麥爾卻不覺得自己的生活有意義:對,他有成功的事業,有愛護自己的妻兒,卻覺得奧斯曼為理想而活,好像更有意義。

-----劇透警告線-----

後來歐麥爾離群索居,躲在自家田產隱修。結局是奧斯曼再次被追捕,想暫匿在此,警察圍捕他時意外槍傷歐麥爾,反而似乎使歐麥爾「回歸現實」。

馬哈福茲大學主修哲學,曾在訪談中表示自己寫的是哲學小說,有意識地用小說討論哲學問題,所以他的作品很合本人口味,我也是讀哲學但常覺得哲學著作很悶,嚴謹清晰不如科學,浪漫超脫不如文學,扎實細緻不如史學。這本小說表面上很接近存在主義文學,沒有其他小說那麼重伊斯蘭味道,但其實書名「乞丐」跟蘇菲主義有關,蘇菲主義修士درويش darwish,波斯文原義就是乞討者,乞求歸於真主,乞求宇宙真相,乞求超脫空虛無意義的人世和苦難。

小說在1973年改篇成電影الشحات,通常覺得埃及七十年代的彩色電影沒六十年代的黑白片好看,但這齣節奏和鏡頭拿捏得好,有法國新浪潮的氣息。

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

香港書籍讀書筆記

Myself a Mandarin: Memoirs of a Special Magistrate真係好好睇,應該列為中學讀本,諗住要睇好耐最近先開始睇,Austin Coates講嘅五十年代新界鄉村根本就係另一個世界,啲人嘅諗法同做事方式同我基本上無乜關係。中間仲有講共產黨搞事、私奔事件、佢同其他官員視察荃灣做規劃。佢話係佢提議移平荃灣個山起學校(似乎係講我讀嘅海壩街官立小學,或者潮州公學、官小、官中嗰幾間都係),順便用啲沙泥填海,因為細路仔要上山讀書太辛苦。好彩移平左,唔係我讀官中嘅時候日日臨打鐘先跑返學,跑上山點掂?真係要多謝佢。

一路睇佢講新界一路覺得其實細個根本唔了解咩係傳統中國,以為自己係「中國人」其實只係一個Orientalist。同住過大陸幾年之後來香港嘅法國仔講起,佢就理所當然話香港同中國當然唔同,傳統中國亦早就唔存在,或者真係旁觀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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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ivate Life of Old Hong Kong (Susanna Hoe,無譯本,絕版)好值得睇,講早期香港歐裔女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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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完《A Many-Splendoured Thing》(電影《生死戀》原著),技巧來講有啲怪,唔同文體雜埋一齊,但淨係睇佢描寫1949-1950嘅香港都值得:本身香港嘅唔同階級,加埋中國來嘅難民、國民黨傷兵、上海有錢人、被迫離開中國嘅傳教士,當時香港嘅生活、地理、社交、貨品等等,中間仲有講到重慶同韓戰。

睇埋電影版,將男主角改成美國人,個感覺差太遠,小說入面話佢係a quiet and gentle Englishman,依家變成a loud American。

We took Margaret out to dinner at the Parisian Grill. In the night we taxied up to the top of the Peak to show her Hong Kong, the hoard of a jewel thief.

"I know a shop in Brussels down the Rue de la Paix, a narrow gray shop with a perfectly circular window cut in the stone façade." said Margaret. "Spread on unwrinkled black velvet lie the scintillating masterpieces of that arch-creator, Mr. Burmah. Rivers of diamonds, fountains and sprays of rubies and emeralds, cascades of brooches and galaxies of topaz, sapphire and aquamarine. And the inscription in small gray letters above the window reads: Les Bijoux Burmah, aussi beaux que des vrais. Hong Kong at night reminds me of that circular window cut out somewhere in the wall of a world, an escape into enchantment, a glittering mirage with the frailty of a mirage about it; as if it might disappear, swallowed into dark velvet night again.”

所謂戴頭巾的自由

訪問一位(男性)宗教人士的時候,我們問他在香港覺得有甚麼困難,他說困難是在香港沒有戴頭巾的自由。我心裡覺得很奇怪,香港不准戴頭巾嗎?他解釋說因為多數香港人都不戴頭巾,所以他教派中的女人都不想戴頭巾,尤其是年輕的信徒。

了解我的朋友都知道這種講法是一秒辣㷫本人,但因為工作關係,我沒有跟他辯論。有人認為應該包容他,但認真去考察他的說法,假定他不是因為用外語而表達錯誤,我不戴頭巾已經侵犯了他心目中的自由。 他已經在批評我侵犯他的自由了,如果我要包容到不批評他,就只能是包容智障殘障那種包容了。You should not be tolerant towards the intolerant.

跟他同一教派的朋友聽說後表示,他這麼想要(這種特別的意義下的)戴頭巾的自由,可以回到他的垃圾國家去盡情享受這種自由。

我要強調,本人是包容到不好意思講這種話的。

1994版《倚天屠龍記》

在Youtube發現1994版的《倚天屠龍記》,跳著看完了,重看是好奇小時候的印象跟今天相比如何。

小時候很喜歡孫興演的楊逍,現在看覺得他對紀曉芙說的話可以上直男行為研究社(原著沒有,是改編加的,如果金庸寫應該會好一些),謀略又不怎麼樣,只是在馬景濤襯托下外貌氣質都更吸引。這次才留意到潘儀君演紀曉芙和楊不悔演得不錯,語氣表情很大分別,相反馬景濤演張翠山和張無忌、葉童演殷素素和趙敏太相像,其實葉童演殷素素和殷離更合理,因為兩人是親戚,現在演兩個毫無關係還不同種族的人太奇怪。

葉童演戲有感染力,而外號咆哮帝的馬景濤雖然不只是咆哮,但比較適合演瓊瑤劇。張無忌和趙敏初次相會拍不出感覺,趙敏戀上張無忌沒甚麼說服力,雖然愛情沒甚麼道理可講,可能這樣更符合現實,但要拍得令觀眾投入又是另一回事。這不純是兩個演員之間化學作用的問題,因為張翠山和殷素素的開始是更有說服力的,而張無忌和趙敏如此匆匆一會,如果要令人一見傾心,張無忌應該要英氣勃勃夠壓場,但馬景濤就只演出爛好人的感覺。張無忌趙敏的故事後段更是拖拖拉拉太重覆,令人不耐煩,不如張翠山和殷素素的故事節奏明快:張翠山和殷素素自殺是戲劇高潮精典場面,戛然而止令人印象深刻(雖然丟下兒子自殺不太合理),相應地趙敏搶親也是,之後還演感情戲就後繼無力。

眾多角色經常重傷甚至以為死了又沒事,一次半次就算了,經常如此感覺太亂來。劇中朱元璋加戲是可以,但權鬥的橋段有點兒戲。所以總結是前半比較好看。

重看前想會不會覺得這年代電視劇的武打特技很落後,但除了佈景很假其實武打蠻好看的,可能沒有電腦特效可用,多用真人動作翻滾更有實感。

《我自由》——探討女性自由的埃及小說

朋友送了一本埃及作家伊赫桑·阿卜杜勒·庫杜斯Ihsan Abdel Quddous(1919-1990)的小說《أنا حرة》給我,書名直譯「我自由」,但這句話常用來叫人不要多管閒事,如果跟港式戲名譯法我會譯成「想點就點」。

伊赫桑·阿卜杜勒·庫杜斯的小說改編成電影的很多,僅次於1988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納吉布·馬哈福茲Naguib Mahfouz,最經典的是Faten Hamama演的《لا أنام》Sleepless。見《أنا حرة》有電影版就好奇先看了,之後很快又看完了原著。他的心理描寫很吸引,但用字相對簡單,很適合用來學阿拉伯文,看完後開始後悔不早點讀他的書,一開始就這麼辛苦地讀納吉布·馬哈福茲。

小說描寫女主角因為父母離婚,自小由姑父母撫養。姑父母對她不特別壞,但她性格獨立不喜束縛,小說名就是她的口頭禪,跟他們很合不來。事實是,她跟整個區都合不來。

她生於1920年代英治時期的開羅穆斯林社區,小時候可以隨處玩,但到大概十歲被視為女人就不能隨便出門,只能上學和回家,甚至在露台看街景和給人看也不能。後來她認識了猶太朋友,以上法文課為藉口天天泡在朋友的街區,去區內猶太人的派對。自己的街區就開始傳她的壞話,說她放蕩不檢點。有天遲歸姑父不讓她進門,她索性離家遊蕩,姑母和表哥追她回家,姑父母從此反而怕了她不太管她。

這部分電影版加了男主角的戲,他第一個來勸她回家,原著中女主角認識他妹妹但兩人少年時代沒說過話,男主角行為成熟腳步憤怒,是附近唯一不輕浮盯著她看的少年,兩人遇見時她就偏偏走近他,見他雙耳通紅就心裡高興。

她玩厭了就閉門讀書,讀了很多很多書。那個年代女人都是以結婚為目標,區內人聽到她的名聲不好並不來求婚,她姑母就替她找區外人,但她一直拒絕或罵走他們,到高中有一個收入高又有文化的男人來追求她,聊得不錯,但他控制欲強,例如叫她不要塗口紅。每有爭端女主角就罵走他,他總是讓步認錯,其實心裡期望婚後就可主導關係。幸好女主角這時一心想讀大學,最後兩人仍是分手。姑父母接受不了她死不嫁人寧願讀大學,吵了一架後父親接她回家住。

女主角進了開羅美國大學,小說特別提到政府不承認開羅美國大學的證書,畢業不能做公務員。女主角因為知道區內的學生都進埃及大學,不想再跟他們一起,就進了開羅美國大學,僥倖她父親不知道埃及政府不承認其證書。校內學生都是國際學校畢業,作風開放,到這時反而顯得女主角保守,不習慣跟異性相處。但她很快融入,男同學們甚至為她爭風呷醋打架,一個巴勒斯坦學生被趕出校,其他人卻怪在她頭上排擠她。結果她跟有錢男同學拍拖,大家為了繼續去有錢男同學的派對和用他的車,就不再排擠她。

女主角大學畢業後進了美國公司做市場推廣,一畢業的收入已經快進上父親的公務員薪金。她工作勤奮升職加薪得很快,兩年後收入已多了兩倍,因此姑父母和其他人都對她十分恭敬。她經濟獨立終於有自由,但得到一切後開始覺得無聊。

至於男主角則讀法律做了記者,她一直追看他的文章,終於忍不住編藉口說要替公司登廣告去他辦公室面談。聊到近況她說自己自由了,不用理保守社區的想法,不用受家人束縛,不用受男人控制。男主角就質疑她自由最終為了甚麼,為公司做牛做馬又比為丈夫做家務有甚麼好,丈夫還沒那麼剝削,說要實踐自己的信念才算自由,像他那樣搞革命才算自由。女主角就去尋找自己的信念,去女權組織又覺得裡面的人只是做樣子 ,去慈善組織男主角又說小修小補,要革命才能解救窮人。這裡看得不太投入,作者本身就是記者,成名作是埃及人自己的政府腐敗,提供次等武器給巴勒斯坦,他寫的男主角過於天真。

兩個人常常見面無話不談,吵著吵著就在一起。

有天男主角邀女主角到家裡,兩人煮飯、唸詩後上床,後來一直在一起,沒有結婚。電影版卻是煮飯、唸詩、接吻後女主角抽身要走,男主角表示欣賞。後來兩人因為搞革命被捕,坐牢時成婚。

【圖:獄中成婚一幕,右二是女主角,男主角是左一戴鴨舌帽者。】


電影版比較保守和戲劇化,原著實在一點。但小說結尾說女主角生活一切全為了男主角,換了一份清閒的工作,幫助他的革命事業,喜歡管家煮飯,甚至說如果十幾歲時認識男主角或其他真正愛上的人,或許就不會讀大學和工作,這麼辛苦幹甚麼?最後還不是寧可做家庭主婦。小說前段將女主角描寫得如此特立獨行,結果卻只是做男主角的助手,實在令人失望。

但伊赫桑·阿卜杜勒·庫杜斯的心理描寫很自然生動引人追看,從他的序也得到啟發:他說這部小說初版前段的對話用埃及話,後來用標準阿拉伯文,因為他的小說邊寫邊連載,寫到中途他剛好讀到伊拉克作家的作品對話用伊拉克方言他自己完全看不懂,覺得對話用埃及話其他阿拉伯人就看不懂,所以改了用標準阿拉伯文希望懂阿拉伯文的人都能明白,但再版重看時覺得總要選定一個前後統一,那對話到底用埃及話還是標準阿拉伯文好?他的結論是小說要用埃及話,因為需要有氣氛,標準阿拉伯文的對話不夠令人代入;短篇故事如果是偏概念性的可以用標準阿拉伯文寫對話,但如果需要渲染氣氛的話也要用埃及話寫對話。 我寫小說一直在猶疑到底該用中文還是粵文,中文相對來說是比較成熟的文學語言,粵文則對應真實對話,兩者混用可以豐富語氣,似乎是可以考慮的解決辦法。

PS.跟埃及來香港的留學生說起這個作家,他說他的書出名露骨,我說裡面的段落哪裡算性描寫?他說根據埃及標準已經是了。

電影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