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

以血書寫

王國維引尼采云:「一切文學,余愛以血書者。」[1]

為甚麼引這句話呢?因為我回想自己喜歡讀哪些小說時,想起這句話來。但我得出的結論是,我喜歡的不只是用血寫的,而是以下四類:

一、幽默諷刺的,如Jane Austen、William Thackeray、《圍城》。這種是英國文學最好。

二、上帝/航拍視角的,如《紅樓夢》、《Middlemarch》、納吉布.馬哈福茲,從上帝角度附視人間是非,細觀天地不仁。於是想起金庸如果想拿諾貝爾奬,應該譯《天龍八部》才對?因為感覺層次比較高。

三、黑暗荒謬的,如卡夫卡、杜斯妥也夫斯基。近來才看杜斯妥也夫斯基,因為中學時翻看了一下托爾斯泰,覺得俄羅斯小說好像比較悶,其實《罪與罰》真是很精彩,比尼采講超人還早,哲學系應該多討論他才是,但大概因為是小說就傾向撥入文學。

以前看笛卡兒《沉思錄》討論了一大輪以後的結論是上帝是善良的,不會作弄他,所以世上的一切不是假的,上帝是真實存在的,覺得他的選擇性不懷疑很荒謬,也雙重標準。但讀杜斯妥也夫斯基的時候感覺到這種絕望,他真是寫得很有力量,很喜歡這種瘋癲又黑暗的氣氛,各種內心的掙扎,來自人性深處的幽晦深淵,我反而覺得可以理解因為這種絕望,而願意接受縱使荒謬的信仰。杜斯妥也夫斯基的書在埃及很受歡迎,讀的時候感覺東正教跟伊斯蘭比較接近,那種信仰的掙扎伊斯蘭教徒會特別有共鳴。

四、文氣縈迴的,如Henry James、黃碧雲,純粹文字本身看得很享受,就算不明白在說甚麼。

當世界是第三種,也要以第一種和第二種的態度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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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其實尼采是說文字,沒指定是文學,原文是:「Von allem Geschriebenen liebe ich nur das, was einer mit seinem Blute schreibt. Schreibe mit Blut: und du wirst erfahren, dass Blut Geist ist.」其實引英文也差不多,不過拋德文看起來厲害些;其實王國維譯得準不準確並不要緊,我只是找一句話來開頭而已。

P.S. 第一種最接近我本身的書寫風格,但也想做到第二種的氣氛,第三第四種則可以用來稍為點綴一下。結果會是四不像?還是驚天地泣鬼神的文學鉅著?前提是我死之前寫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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