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

音樂與律法

烏德琴之家有個同學在吉薩區(Giza)的阿拉伯高等音樂學院讀作曲,她人很好,幫我很多,而且音樂學院的學生都既學阿拉伯音樂,又學西樂,大家很多共同話題。

這天我在烏德琴之家上完離開埃及前最後一次樂理課,她還去市中心的阿拉伯音樂學院上小提琴課,跟我回旅舍同路。送她去到門口,她問我要不要進去旁聽,當然要,去年來看音樂會,想不到今年能參觀音樂學校,而且好想看他們是怎麼教小提琴的。

課室裡有二十幾人,老師從零開始教讀譜。我問同學︰「這裡沒有單獨課嗎,跟你的程度差很遠,有點浪費時間。」同學說︰「暑假後沒那麼多小孩子,中班也沒那麼多人報,應該會好些。」課時兩小時,先講解五線譜,後半堂再拉G大調。

有學生提到背著小提琴在街上走,有人對著她大叫「不合伊斯蘭律法」,於是話題轉到討論音樂合不合律法。

保守派認為音樂跟各種不道德行為很有關係,所以器樂是不合律法的。大家如果留意恐怖分子的宣傳,會發現配樂都是無伴奏人聲,最多加上敲擊。

對我們這些外人來說,會覺得他們的叫拜(adhan)就是即興演唱,但他們絕不會認為那是「音樂」──阿拉伯文中也有從希臘文傳入的musiqa這個字,跟英文music同源,但專指世俗音樂,不包括伊斯蘭教中有旋律的朗誦和叫拜。歐洲基督教在歷史上也有器樂不夠神聖的顧慮,但後來器樂伴奏成為常例。

老師說他大哥也曾經拉小提琴,後來演變到認為音樂不合律法;而他選擇以音樂為生,基本上和家裡斷絕了關係。

有這樣美妙的音樂傳統,學樂器不是討論合不合音律,卻是討論合不合律法,真是悲哀。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